土地整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研究:以东北农业大(2)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伴随土地整治内涵的不断深化及外延的不断拓展,土地整治涉及的学科领域也在不断演变。早期的土地问题研究主要涉及农业领域(农用地)的土地利用问题伴随土地整治内涵的不断深化及外延的不断拓展,土地整治涉及的学科领域也在不断演变。早期的土地问题研究主要涉及农业领域(农用地)的土地利用问题,有关土地整治的教学与科研工作集中的农业工程学科下的土地利用工程领域。一些学者认为土地整治与土地利用工程等价[10],也有部分学者认为土地整治是土地利用工程的核心内容,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保护等共同构成土地利用工程的内容体系[11]。随着国家土地管理体制及制度的变革与发展,王万茂、陆红生、韩桐魁和林增杰等老一辈土地学家及冯广京、吴次芳、朱道林、黄贤金和严金明等知名土地问题专家高度重视土地学科的凝炼与提升,就土地科学学科的属性基本达成共识——土地科学是一门独立的综合性交叉学科。其中多数学者将土地整治单独列出,作为土地科学学科的构成部分,例如:叶艳妹、吴次芳将土地开发工程、土地整理工程、土地复垦工程和土地治理工程列为土地工程学科的次级学科、土地科学学科的三级学科[12];冯广京认为将工程技术应用于土地整治形成的土地整治工程是土地利用的一个研究亚层,而土地利用研究是土地科学学科的研究层之一[13];吴次芳则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将土地学科称为“土地科学与工程”学科,将土地整治工程列为其二级学科[14]。
鉴于现代土地整治的综合性内涵,结合土地科学学科研究成果,应将土地整治的学科属性确定为土地科学的二级学科,并应强调该学科具有较强的工程与技术特性。由于土地科学尚未被列入国家学科及专业目录,依托土地整治二级学科及专业培养土地整治专业人才尚需更深入的研究。土地资源管理作为目前唯一在列的土地科学学科专业,是现阶段土地整治专业人才培养的最适宜的专业平台[15]。
三、土地整治相关教育历史沿革①
东北农大没有开展过专门的、系统的土地整治教育(如开设土地整治专业或设置土地整治专业方向),然而,部分土地整治教育内容始终贯穿在全国最早开设的土地规划专业及在其基础上经过调整并发展至今的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教育过程中,其历史沿革可以按时间、所依托的学科(专业)平台及院系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资源-工程”教育阶段(1956~1990年)
东北农大土地整治教育起始于1956年4月5日原东北农学院在农学系成立的土地整理专业,次年经农业部批准改名为土地规划专业,此后组建全国第一个土地规划系,由土地规划、农村居民区规划、测量、农业经济及数学教研组构成。直至文革前,在前苏联土地规划专家的扶持与帮助下,东北农大土地规划教育主要服务于全国垦区农场的土地规划设计,并逐步形成特色鲜明、重点突出的人才培养方案,侧重培养土地规划设计与农村居民区规划设计、农业建筑设计、农村道路规划与设计、水土保持规划与工程设计、农田水利设计和测绘等专业技能。文革期间,土地规划专业停办,土地整治教育处于停滞状态。直至1984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原东北农学院在农业工程系恢复土地规划专业,并更名为“土地利用规划”专业,侧重土地规划设计、土地利用工程及测绘技术的教育,着重培养区域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宏观决策人才和土地开发工程人才。此阶段的土地整治教育,强调“资源-工程”教育,侧重于土地规划设计及为规划设计服务的测绘技能,并涉及部分土地利用工程设计。
(二)“资源经济 -管理”教育阶段(1991~2005年)
随着国家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发展及学校学科建设与规划的变革,土地利用规划专业(包括测量教研室)于1991年1月划归农业经济管理系,而后又于2001年11月并入农村发展学院并组建“规划与发展学院”。1997年教育部专业目录调整,土地利用规划专业与土地管理专业合并为土地资源管理专业,隶属公共管理一级学科。顺应此变化,土地专业教育由此前的“资源-工程”模式转变为“资源经济-管理”模式。此阶段,与土地整治相关的教育侧重规划与管理,体现于土地资源管理、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和农村区域发展等专业,教学内容主要包括土地规划、城乡规划、资源环境规划与农村区域规划及其管理,并强调现代测绘和信息技术手段的应用。
(三)“资源工程-管理”教育阶段(2006年至今)
2006年1月规划与发展学院撤销,与土地整治相关的专业和系部并入当前的资源与环境学院。此次调整,使得土地专业教育由“资源经济-管理”模式转变为“资源工程-管理”模式。此阶段,与土地整治相关的教育以土地资源管理为主要专业平台,教学内容侧重土地规划设计、3S技术及测绘工程。
文章来源:《东北农业大学学报》 网址: http://www.dbnydxxbzz.cn/qikandaodu/2020/1029/5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