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在无锡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中的应(2)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农业科技创新是农业知识产权发展的基础。一段时间以来,涉农科研院所、农业技术人员,或重研究课题、重论文成果,或重实际应用、轻申报,导致科研农业科技创新是农业知识产权发展的基础。一段时间以来,涉农科研院所、农业技术人员,或重研究课题、重论文成果,或重实际应用、轻申报,导致科研力量分散,科研缺乏长期目标规划,研发成果核心竞争力缺失,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经专利检索,截至2020年11月底,无锡共有各类专利超60 万件,但是A01 农业类专利仅5000 余件,占比不足1%;其中发明专利及授权3200 件,排名靠前的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江南大学、无锡东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家单位,专利数合计仅1000 余件,占比15%,技术领域格局较为分散,有效发明专利维持年限远低于国外的12~15年。农业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较整体创造数量指数明显偏低,一定程度上亦说明农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较差。
3.3 农业知识产权运用效果不明显,缺乏有效保护
知识产权运用、转化应当依托农业科技型企业、龙头企业、星创天地、科技服务超市等运营主体,或农业科研成果丰富、农业发展贡献较大的机构和企业,通过规范完善的连锁、合作的经营方式发挥各方优势,但以实际情况来看,各主体往往无序且分散,布局不均衡,成果供求失衡,科技资源分散,未能建立起密切联结机制,仅限于自行发展与经营,辐射能力不足,制约了农业科技创新发挥应有优势,无法有效带动农业经济的发展[2]。
3.4 专业人才紧缺,科技成果转化难
农业科技创新是农作物增产增收的关键因素,完善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可以保证科技创新优势有效转化为核心竞争力,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现阶段产业技术领域并不缺少先进的成果与技术,而是缺乏足够有效的知识产权服务,缺乏可信的信息获取渠道,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无锡市现有各类自然人科技特派员近80人,其中来自涉农科研院所及高校、市(县)区以上人员超过90%,乡镇一级人员不足10%。这种倒金字塔型人员配置结构,与满足农业科技服务基层的要求相去甚远[3]。
4 进一步运用农业知识产权助力乡村振兴的对策建议
农业科技创新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动力与核心,知识产权是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支撑。
现代农业经营模式要求在生产中运用新技术,投入新装备,用现代科技改变靠天吃饭的旧传统,生产经营网络化运营,提高农业科技化、农村现代化水平,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减少自然风险损失,提高产品竞争力,都需要知识产权体系给予强有力的支撑。
4.1 优化配置农业科研、推广资源,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育,推动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创新;加快构建农业知识产权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对包括植物新品种权在内的农业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促进“三农”创新服务和成果转化,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意义重大。
加快建立健全社会化、网络化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科技、农业等相关部门以及科研院所等多方资源的作用,引导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运用推广,形成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探索“互联网+知识产权”服务新模式,打造以知识产权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4]。
4.2 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创新
知识产权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重中之重,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发展质量的迫切需要。应当在做好现有知识产权保护、成果转化工作的同时,以政府引导与企业自主实施相结合,为企业科技创新、技术研发方向提供强有力的决策支撑和导航服务;以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涉农高校院所、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农业科技企业、合作社等载体、服务平台作为双创主体,通过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持续创新[5]。
4.3 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力度,推广多样化服务
加强农业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加大资金投入,对农业产业新品种、新技术项目给予扶持,加强农业科技知识产权的引进与转化应用,积极探索农企、农业生产者科学致富新途径;围绕重点产业,结合农业产业生产者、市场及产业的现实需求,实现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的同步推进。
以知识产权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核心是提高农业科技创新水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应当坚持科技兴农,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水平,完善知识产权评估转化机制,推进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建设,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培养,从科技、经济、文化、生态等多方面因素,加快实现无锡现代农业的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东北农业大学学报》 网址: http://www.dbnydxxbzz.cn/qikandaodu/2021/0514/7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