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执法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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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摘要】:3.2 规范机构设置,明确执法职能 想要完善执法体系的建设,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规范机构设置以及执法职能,以确保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的规范化3.2 规范机构设置,明确执法职能
想要完善执法体系的建设,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规范机构设置以及执法职能,以确保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应当提高执法人员的各项待遇水平,可以实行或者参照公务员的标准,以便更好地进行综合管理;执法机构应当增设执法相关部门,确保群众能及时反映情况,比如群众接待室、听证室以及档案室等等;综合执法的职责范围应当明确,不得跨部门综合;加强与其他法律授权机构的相互协作,联合开展执法行动,比如渔政监督、动物卫生监督等。
3.3 保障执法经费,提升装备水平
在当前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想要完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加大执法经费的投入力度尤为重要。因此,需要保障执法经费,为综合执法工作提供必要的取证试验费、办案差旅费以及通讯费等相关费用,确保执法工作的及时性与标准性。除此之外,还需要对执法人员的基础装备进行完善,加大投入力度,除了重要的车辆、通信设备之外,还需要配备基本的录音笔、照相机以及电脑等设备,以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效率,促进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4 结语
在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状态下,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必须要进行创新与完善,以便更好地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需要农业综合部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素质能力;规范机构设置,明确执法职能;保障执法经费,提升装备水平;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农业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巩固农业经济的基础地位,进而促进农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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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东北农业大学学报》 网址: http://www.dbnydxxbzz.cn/qikandaodu/2021/0514/7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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